各学院:
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3〕15号)《兵团办公厅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兵办发〔2018〕115号)文件有关要求,师市内大、中专院校学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应参加学籍地所在统筹区兵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时为保障大学生的权益,不断提高医保参保和医疗保障水平,我校将开展2025年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缴费时间
自通知之日起即可参保缴费。
二、参保范围
全体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
三、缴费属期
本次缴纳2025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款所属期为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四、缴费标准
2025年度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400元/年/生。
五、缴费期及待遇享受期
1.2024年9月至12月缴费,待遇享受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2025年6月30日之前缴费,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到账次月至同年12月31日;
3.2025年6月30日之后缴费,需个人承担财政补贴费用。如,2025年缴费标准400元/年/生,2025年6月30日之后缴费为(个人400元+财政补贴700元)1100元,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到账后,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三个月,第四个月起正常享受待遇至同年12月31日。
六、参保缴费类型及程序
1.新参保的2024级新生及老生,参保缴费流程详见附见1;
2.已参保的老生,缴费流程详见附件2;
3.不参保学生,需提交《放弃医保学生家长承诺书》,参照附件3。
4.缴费凭据下载流程,详见附件4。
七、缴费凭证或其它证明提交说明
1.参保缴费学生需在“智慧学工”提交缴费凭据;
2.不愿参保缴费学生需在“智慧学工”提交《放弃医保学生家长承诺书》;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在“智慧学工”提交由社区或政府出具的困难证明;
4.提交缴费凭据、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放弃医保学生家长承诺书》提交流程详见附件5。
八、相关待遇
1.门诊统筹待遇:每人每年最高支付500元。
2.门诊慢特病待遇:门诊慢性病病种32种,按照规定限额支付;门诊特殊病7种,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
3.高血压和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高血压最高300元,糖尿病最高400元,只需医疗机构诊断,即可享受。
4.住院待遇:按现行政策本地45家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直接结算报销,详见附件6。
5.大病保险待遇:个人不缴费,由医保基金支出,达到个人自付标准即可享受。
6.意外伤害保险:个人不缴费,由财政缴费。
九、注意事项
1.已参保学生自通知之日起即可缴纳2025年度医保;
2.新参保学生实名注册后,由一师医保局审核,2-3个工作日后即可缴费。3个工作日后不能缴费请电话联系:0997-4661163、4661169。
附件:
附件1:新参保学生参保缴费流程
附件2:已参保学生缴费流程
附件3:放弃医保学生的家长承诺书
附件4:缴费凭据下载流程
附件5:缴费凭据提交流程
附件6:一师45家定点医疗机构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