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三届塔里木大学党委第三轮巡察第二巡察组于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4月5日对机关党委第四党支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招生就业处(校友办)、团委)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监督重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机关党委第四党支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招生就业处(校友办)、团委)职能职责,聚焦“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聚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重点监督检查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巡察监督以及审计、财会、统计、主题教育等其他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着力发现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信访受理范围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机关党委第四党支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招生就业处(校友办)、团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和重要岗位人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反映,将按规定转交学校有关部门(单位)妥善办理。
三、反映问题渠道
联系信箱:行政楼北侧、胡杨学子综合服务中心、胡杨学工楼、大学生活动中心设置联系信箱。
电子邮箱:tdxc02@taru.edu.cn
巡察组联系电话:19590178682
信访接待地点:行政楼515室
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为每日10:00-14:00,16:00-20:00;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5日。
巡察期间,巡察组还开通了“码上巡察”信访举报平台,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员工积极反映问题、提供情况,并对学校党委巡察组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
(微信扫码进入“码上巡察”信访举报平台)
塔里木大学党委第二巡察组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