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服务保障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兵团普通高校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评选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至学校。经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审核,评选出2023-2024学年第二批本科生国家奖学金35人、国家励志奖学金15人,拟受助2024-2025学年第二批本科生国家助学金5人,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和告知真实姓名、学院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5日
地 址:胡杨学子综合服务中心106室
联系电话:0997-4681849
监督电话:0997-4681338
电子信箱:120230074@taru.edu.cn
附件:
1.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拟获奖学生名单(第二批)
2.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获奖学生名单(第二批)
3.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拟受助学生名单(第二批)
学生处
202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