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兵团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兵财教〔2023〕116号)及《兵团教育服务保障中心关于反馈2022届兵团所属高校应届毕业生赴兵团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复核有关情况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初审,学校复审,兵团教育服务保障中心复核,最终确定我校高光瑞等19人符合申请条件,姚婷等17人不符合申请条件(见附件)。现将复核结果向全校师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7日至4月24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各学院于4月24日13:00前向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蔡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997-4681849
附件:2022届应届毕业生赴兵团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复核名单
学生处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