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生:
档案是一个人一生学习,工作等经历最真实的记录,具有唯一性和不可复制性,档案丢失将会严重影响个人就业、入职、职称评定、工龄计算、退休工资等。为了更好地为毕业生提供档案补办业务,根据《塔里木大学学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校学字【2004】7号),结合办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一步明确毕业生补办档案的办理原则、办理须知和办理流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原则
坚持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规范性原则,及时办理毕业生档案缺失材料。
二、办理时间和要求
工作日上班时间均可办理。
三、办理须知
(一)补办档案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补办
(1)提供毕业证、学位证(适用于本科毕业生)、身份证,并将以上三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正反两面复印);
(2)如因单位丢失,需单位出具“档案丢失”证明、因本人不慎丢失,提交情况说明即可;
(3)提交《补办毕业生档案材料申请表》。
2、他人代办
除以上本人补办提供(1)、(2)、(3)项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能够补办的档案材料如下:
《塔里木大学学生登记表》、《塔里木大学学年鉴定表》(本科3份、专科2份)、《塔里木大学本专科毕业生登记表》。
(三)补办范围
塔里木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毕业生
三、补办流程
(一)本人(或受托人)下载材料,自行打印,如实填写材料(内容需本人手写完成)后,到学院办理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字,学院签字、盖章;
(二)本人(或受托人)将补办档案需要提供的材料及补办材料提交档案室,完成学校签字盖章等手续;
(三)签署完毕的材料由档案室封档;
(四)档案补办完成,交给本人(或受托人)自行邮寄。
附件1:补办毕业生档案材料申请表
附件2:委托书
附件3:塔里木大学学生登记表(A4)
附件4:塔里木大学学年鉴定表(A4)
附件5:塔里木大学本专科毕业生登记表(A3)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3年5月15日